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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西亞説,順百老匯大道往下走三條街,有一家南美餐館還不錯,羅剛沒有意見。辛西亞説的餐館小得可笑,大概只有十張不到的桌子,雖然九點了,已經過了晚飯時間, 還是滿坐,侍者像變魔術似的,給他們另外拼出一張小桌子。辛西亞很得意的看羅剛一眼,大概這就是她喜歡這裡的原因。這家餐館氣氛的確不錯,一屋子西班牙語系的人,看他們兩個外人的眼光十分友善,羅剛很欣賞拉丁民族的胸無城府,但是,他們的沒有責任,他在學校裡也領教過不只一次。

辛西亞點了一客牛排,羅剛只叫一杯咖啡陪他,又濃又黑的咖啡盛在一隻好小的小杯子裡,上面洒一點肉桂粉,羅剛小口喝着,一邊告訴辛西亞,他最近在一本書上讀到十五世紀西班牙海運最盛時,到各地淘金的故事,那些西班牙人總是搶了金子就跑,搶不到金子的時候,一定把所有擋財路的人通通殺掉,從來沒有留下來做一點有建設性的工作,遠比不上英國人之對美洲,但是,英國人之對美洲,也不過對白人有好處而已,他們手執聖旗宣稱,上帝要我來如何如何,來拯救你們的靈魂之類的,不服者死。換句話說,就是上帝要我來把一切阻礙趕盡殺絕。因此,上帝的名就這樣被隨便借用,「真真假假,反正很難判斷,所以,只要不信上帝就對了。」羅剛説着,自己覺得非常好笑的笑起來。

「我是虔誠的基督徒,很不愛聽這種話,我們談點別的吧。」辛西亞改口問:「你喜歡學校裡的工作嗎?」

「我最不愛聽關於學校裡的工作,」羅剛一句話挡过去,「不要改變話題,告訴我為什麼妳是虔誠的基督徒?基督怎麼不幫妳寫報告呢?」
辛西亞忽然吃不下去了,「你怎麼知道基督不是借你的手在幫我寫報告?我們一定要這樣交談嗎?好沒趣!」

「好吧,妳要改變話題就改變話題,」羅剛皮賴的説:「我們剛才在談歷史,歷史都是充滿血腥的,因為暴力是你要獲得甚麼的捷徑,是你要糾正甚麽的手段。」

「羅,你在我這裡吻一個,」辛西亞把手伸到他眼前,打斷他,「儍瓜,快吻一個做紀念,今天是我們最後一次在一起。」

羅剛低頭在辛西亞手背上印下一個吻,有點 驚訝的看辛西亞當真笑咪咪的站起來,離開餐館。這就走了嗎?這麼快就散了嗎?好吧,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,羅剛在心裡恨恨的想。出了餐館,他忽然不知道要去那裡,因為不想回家,回家沒有意思。他在大街上漫無目的的走着,腳上踢到一隻空的汽水罐子,啊,如果葛爾茲教授就是這隻空罐子多好,他一路匡啷匡啷踢过去,直踢到空罐子被他一腳踢滾到老遠的路邊為止。經過一家他常去的酒吧,自然彎進去,進去以後,心才稍微定下來,把昏黑的酒吧掃一眼,叫了酒坐到最黑的一個小角落裡喝。

羅剛垂頭端着酒杯,双眼緊閉,心裡忽然想到一個信佛的朋友教他怎麼打坐,首先要集中心力在一點上,其實也就是他從前試过的催眠的方法,當然還要屏除雜念,這奌最困難,他屢試不成,偶而有一兩秒鐘成功了,他总觉得頭暈想嘔吐,他把這個反應告訴朋友,朋友不能懂,但鼓勵他多試几次,朋友説他初學打坐的時候也非常困難,連平日裡盡量在壓制的性慾,一知道他在打坐了,也會惡意的凈往小腹裡鑽。但是,他現在每天打坐半個鐘頭已成習慣,自己覺得神清氣爽。羅剛微睜開眼睛,感覺到前面坐着一個人,他整個清醒过來了,「盧薇絲!這麼晚了怎麼一個人出來?格倫又欺負妳了嗎?」

「我才打过電話給你,你的室友説你出去了,我就猜到你在這裡,而且,我自己也想出來走走。」盧薇絲説。羅剛趨前在她腮上吻了一下,「這時候看到妳,真好。」他一向喜歡盧薇絲,從見她第一眼起就喜歡她。盧薇絲的同居男友格倫,也是羅剛的好友,羅剛在酒吧裡先認識格倫,过兩天格倫就帶盧薇絲來介紹他們認識。盧薇絲的外祖父從前是中國驻在歐洲一個小國家的外交官,娶了當地女孩後,從此沒有再回中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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