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到辦公室裡坐一會,讓心情平伏下來,接著打了几個公務上的電話,一個女生進來找他,讨论她計劃要寫的論文,這個女生他已經注意很久,她經常在他眼前出現,憑直覺,羅剛知道那女生喜歡他,只是,她在他心境最差的時間出現,而且,見面的地點也始終不對。羅剛因此從未對她動念,這時卻興起的找一個空隙邀她:「我們另外找個地方談。」女生笑笑,沒有表示意見,羅剛放下手上的工作站起來,「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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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傍晚時分回到漆黑的公寓裡,灯也沒有開的往床上一躺,心裡想着明天要去銀行再提一筆錢出來,匯回北京家裡。沒有想到放洋留學金榜題名後,提供给他父母親的,將是哭天呼地的喪子之痛,想到這裡,他的心不由得一片一片的碎成粉末了,到底,他最難捨的還是他逐漸老邁的雙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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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做為一個誠實的科學研究者,如何能夠違背自己的研究結論?可是一— 如果當初可以預先看到,他這一生的關鍵人竟是葛爾茲,為了防護他自己,他肯不肯去奉承葛爾茲?常常理論是一回事,實際行動起來又是一回事。也許每個人的一生,因為受個性支配,都在重覆同樣的錯誤,他並沒有從早期的經驗裡學到甚麼,雖然是刻骨銘心的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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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榮譽獎,只有兩千五百元的獎金,錢的誘惑並不大,雖然,有比沒有好。主要還是榮譽,但,真正要緊的是,他的论文如果得獎,就可以説明上學期他论文沒有通過而不能畢業,完全是冤枉的,是葛爾茲濫權的結果。甚麼冤屈都可以忍受,但是,否定他的論文,等於否定他的血汗,也就否定了他生存的意義,他的论文有沒有得獎,實在關係有沒有平反的機會,他才二十八歲,怎麼可以這樣含冤莫白的过一輩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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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密斯正在開會,「會議甚麼時候結束?」羅剛問。「大概要一兩個鐘頭。」秘書要他留下電話。过兩個鐘頭就是午飯時間,羅剛心裡略一盤算,轉身進電梯,下一層樓去找尼克森教授。這一年來,為了準備畢業,被教授老爺們踢來踢去,他早應該習以為常,做小人物就是這樣,所以説一定要出人頭地,一定要做那個發號施令的人,從小,他不斷告誡自己,一定要力爭上游,將來才不必仰人鼻息,人家告訴你要這麼做,你就這麼做;要那麼做,你就那麼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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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個有中國血統的白人,盧薇絲除了一頭又黑又直的長髮外,沒有一點像中國人,盧剛想不到中國祖先這麼厲害,竟在世界各地都留有後代,也説不定只因為他是中國人,所有跟中國有關的一切,就自然尋过來了。盧薇絲是時裝設計師,格倫則在一家冷氣機公司當技工,得老板賞識,給他一個乾股,原以為格倫因此會向盧薇絲求婚,沒有想到他口袋裡有了几個錢以後,竟開始吸毒,常常一連幾天不回家。格倫長得十分瀟洒,為人也厚道,卻這樣沒有出息,他和盧薇絲高中一畢業就同居了,現在看來結局並不好。盧剛為盧薇絲買了一杯酒,盧薇絲端起酒,説:「恭喜你畢業了,羅剛博士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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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西亞説,順百老匯大道往下走三條街,有一家南美餐館還不錯,羅剛沒有意見。辛西亞説的餐館小得可笑,大概只有十張不到的桌子,雖然九點了,已經過了晚飯時間, 還是滿坐,侍者像變魔術似的,給他們另外拼出一張小桌子。辛西亞很得意的看羅剛一眼,大概這就是她喜歡這裡的原因。這家餐館氣氛的確不錯,一屋子西班牙語系的人,看他們兩個外人的眼光十分友善,羅剛很欣賞拉丁民族的胸無城府,但是,他們的沒有責任,他在學校裡也領教過不只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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関於 <羅剛殺人>
去年( 1991年 )11月1日,美國愛荷華大學發生大陸留學生殺人致六死一傷的慘案,震驚世界。新聞事件平息後小説家登場,藉此題材演為故事,從個人性格因素,美國社會,教育問題,乃至大陸留美學生的普遍困境,多方探討悲劇造成因素,以紀實,虛構間的張力,提供讀者更深的省思。----------編者---------- (1992年9月18日 台灣 中國時報 人間副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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